|
轉錄自
https://am.u-car.com.tw/47958.html
2019/06/28
撰文:蘇佑倫
隨著2019年即將過半,在這半年當中,除了有一些交通法規已經陸續實施之外,也有幾項是相關政府單位公告將在近期實施的法規變動,U-CAR將與用路人最相關的5大項目彙整出來,供讀者參考。
汽車駕駛人若酒駕,罰鍰7月1日起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,機車駕駛人則維持1.5萬至9萬元;拒絕酒測罰鍰也從原本的9萬元,翻倍提高至18萬元,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。
違規占用孕婦兒童停車位,6月29日起開罰
交通部於2018年6月28日發布施行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,公家機關、百貨賣場、遊樂園、車站與醫院等大型公共停車場,皆須設置為孕婦、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。
而隨著1年的宣導期將屆,若有民眾檢舉檢附上下車之駕駛及乘客均未符合資格具體事證(即非孕婦或未有6歲以下小孩隨行者使用專用停車位),則視為違規占用,將依停車場法處駕駛人600元至1,200元罰鍰。
U-CAR提醒符合資格的家長車主,若尚未申請識別證,可趕緊至各縣市發放窗口申請。U-CAR在2018年也針對申請流程與停車位進行完整的報導。可見《爸媽開車族必讀攻略─孕婦兒童停車位體驗》一文。
U-CAR提醒符合資格的家長車主,若尚未申請識別證,可趕緊至各縣市發放窗口申請。
提高酒駕罰鍰,新增連坐罰
立法院今年3月三讀修正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中,有關酒駕加重處罰相關規定,包括提高酒駕罰鍰及拒絕酒測罰鍰、增訂沒入車輛、同車乘客連坐處罰、被害人懲罰性損害請求權等,希望透過加重罰則,遏止酒駕發生。
汽車駕駛人若酒駕,罰鍰7月1日起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,機車駕駛人則維持1.5萬至9萬元;拒絕酒測罰鍰也從原本的9萬元,翻倍提高至18萬元,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。
此次修法也新增連坐處罰,汽機車駕駛人酒測值超達0.25毫克以上,可處18歲以上同車乘客600元至3,000元罰鍰,但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除外。連坐處罰的裁罰基準分為年滿20歲以及未滿20歲,未滿20歲最高罰900元;年滿20歲日間最高罰3,000元,夜間最高罰1,900元。
自行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、三輪以上慢車等,7月1日起酒駕罰鍰也將提高1倍,從300至600元提高至600元至1200元;拒絕酒測罰鍰從1200元加重至2400元。
國道散落物清理將開始收費
為降低民眾行駛國道發生物品散落,提醒民眾確認裝載貨物是否綑綁牢靠,自7月1日起,在國道掉落物品超過30分鐘,每車道將收費3,000元,2車道則6,000元,沒有上限。
不禮讓救護車、消防車致死傷最高罰9萬
現行法規規定,聽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,不立即避讓可處駕駛3,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;7月1日不避讓且致人死傷者,加重為6,000元至9萬元罰鍰。
不禮讓視障者過馬路將開罰
7月1日起用路人若行駛至行人穿越道、路口時,遇到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障者要通過,卻未禮讓視障者先行通過,則將處2,400元以上、7,200元以下罰鍰。
7月1日不避讓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,且致人死傷者,加重為6,000元至9萬元罰鍰。 |
|